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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5:05:3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尽快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人才短缺问题,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和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函〔2026〕292号)文件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为2023年与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2023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或《2023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医学生。

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履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义务;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到的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审核。

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面试)方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www.bx.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后楼八楼817室)

3.报名咨询电话:024-46829325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只报岗位不报单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诚信承诺制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4)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报名方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23年与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签订的《2023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或《2023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装订要求:按照以上顺序将各项材料排好,在左上角用订书器装订,原件同样按上述顺序排好,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核验后返还。

6.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或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由县卫健局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面试成绩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组织一轮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选择单位

考生报考的岗位涉及多家招聘单位的,需要进入选择单位环节;报考只有1家招聘单位的岗位的考生,不需要选择单位。

各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择单位人员及选择单位顺序。

考生自主公开选择单位,并现场签字确认。

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择单位的机会。选择单位环节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选择单位的时间、地点、要求由县卫健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

选择单位成功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要求,由县卫健局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需要选择单位的考生,面试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县卫健局及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六年,按《2023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或《2023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有关约定内容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权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共同负责。

 

附件1.《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附件1:












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
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名称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单位各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工作地点




学历专业其他条件




01乡医1清河城镇卫生院1专科临床医学限2023年与本溪县卫健局、本溪县人社局签订《2023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医学生报考清河城镇














02村医5南甸镇卫生院1专科临床医学限2023年与本溪县卫健局、本溪县人社局签订《2023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医学生报考田师傅镇魏堡村




小市镇卫生院1小市镇蜂蜜砬子村




高官中心卫生院3高官镇松树台村




高官镇泥塔村




高官镇新农村






6
6








202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级农村订单定向暨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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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民族


身高


政治

面貌


微信号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码


报考岗位代码


户籍所在地


报考岗位名称


学习历程


毕业学校

学专业

毕业时间

高中阶段



专科阶段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人兴

趣爱好


取得

的荣誉

或成绩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经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进行了报名,将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做出的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签名(手写)

                                                                        

资格审

查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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