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县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监理》的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GF-2012-0202
二、合同名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三、项目名称:本溪县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监理
四、合同主体
委托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育才街17号
联系方式: 46811951
监理人: 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
联系方式: 024-31001080
五、合同主要信息
对项目整体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
履约要求: 达到甲方要求
履约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
六、验收日期: 2026年07月3日
七、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晓明、董云峰、裴天源
八、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