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的通知》的通知
全县各校(园):
现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的通知》本县纪委办发【2019】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将该文件打印存档。
2.6月25日前要对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教师做一次提醒谈话,做好记录。
3.6月27日前将《2019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县、局管干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事宜报告表》附件1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至教育局监察室备案,其他人员《报告表》报至本校(园)备案。
4.县、局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果在公共场所(饭店)办理家庭性质的“升学宴”,需在办理“升学宴”7日前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共场所(饭店)办理家庭性质“升学宴”事宜报告表》附件2报送至教育局监察室备案,其他人员报送至本校(园)备案。
5.全县各校(园)于9月6日前将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党风廉政信息》的形式电子版报送至jyjc0****@163.com
联系人电话:138****2926
本溪县教育局监察室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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