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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市监局2019年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7 14:12:45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人

(单位)

卷宗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本溪欢购超市有限公司

本县市监处字[2019]4

经营不合格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和136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019.3.15

2

本溪县小市镇比家香面包房

本县市监处字[2019]1

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食品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59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20000元。

2019.3.8

3

本溪唐人人民大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小市华龙店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19]1

销售劣药

《药品管理法》第74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5

没收违法所得47.60

2019.3.8

4

王杰

本县市监处字[2019]2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烧烤服务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59

罚款1000

2019.3.4

5

光纪学(本溪县小市镇纪学熟食摊)

本县市监处字[2019]3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熟食加工销售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59条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62

1、责令改正,给与警告2、立即停止食品的加工销售活动3、罚款1000

2019.3.7

6

本溪县夕阳红老年公寓

本县市监罚决字[2019]6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和126

1、责令改正,给与警告2、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3、罚款5000

2019.5.22

7

本溪县碱厂镇中街康源大药房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19]2

销售劣药

《药品管理法》第74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5

没收违法所得700

2019.7.15

8

于秀伟

本县市监处字[2019]25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59

罚款1000

2019.10.22

9

本溪县小市镇小可心儿童食品专营店

本县市监处字[2019]23

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产品质量法》第53条和55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

2019.10.17

10

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县市监罚字[2019]24

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

《产品质量法》第50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利润903、罚款900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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