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5-00862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农业改革政策
发布日期: 2025-12-05 成文日期: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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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05 14:50:33 【字体: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工作要求,为推动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耕地地力、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推广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加强黑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形成黑土地在利用中保护、以保护促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巩固辽宁粮食主产省重要地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目标

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实施黑土地保护措施10万亩。

(三)实施原则

1.保护优先、用养结合。聚焦黑土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统筹土、肥、水、管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推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生产技术,保护黑土

地,提升耕地质量,统筹推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绿色高效。

2.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区域气候、作物、土壤现状,突出解决黑土地退化和结构性障碍等核心问题,创新、完善适宜不同地区的主导技术模式,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3.加强衔接、合力推进。加强黑土地保护项目,与高标准农田、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有效衔接,合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

二、实施地点和规模

我县在结合辽宁省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各乡镇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施条件、耕地面积、农业组织化程度、农民积极性和以往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经遴选我县实施黑土地保护项目10万亩,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实施面积5万亩,分布于4个乡镇,具体如下:草河城镇1.925016万亩,草河掌镇1.68997万亩,草河口镇0.459163万亩,小市镇0.925851万亩;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实施面积5万亩,分布于2个乡镇,具体如下:清河城镇2.270656万亩,高官镇2.729344万亩。

三、实施内容

(一)玉米根茬粉碎还田模式,实施面积50000亩。玉米根茬粉碎后,碎混地块直接起垄、镇压至待播状态。

(二)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模式,实施面积

50000亩。具体技术如下:

1.玉米根茬粉碎后,碎混地块直接起垄、镇压至待播状态。

2.施用堆沤肥。建议施用堆沤肥500kg/亩-1000kg/亩,宜采用有机肥抛洒机进行撒施,堆沤肥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3419)要求。秋冬季施用为宜,若秋冬季时间紧,堆沤肥未及时施入,亦可春季施用,并随根茬碎混还田过程与土壤混合。

(三)开展监测评价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442号)要求,强化年度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继续做好实施效果评价有关工作。

(四)推进上图入库

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及时开展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对可根茬还田、机械抛洒地块有机肥作业尽可能纳入农机服务平台管理,积极运用在线监测、遥感等技术手段,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方便与上图入库衔接。

四、实施方式

堆沤肥还田措施采取“省级统采、县级分签”方式组织实施,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确定堆沤肥还田入围供应商;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任务面积、资金额度、中标价格、所需堆沤肥数量等情况,按照框架协议履约规则,在入围供应商中择优选定供货企业并签订供货及服务合同,组织供货企业就地就近开展堆沤肥还田作业。堆沤肥还田上图入库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秸秆还田措施由各乡镇和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并开展上图入库。

五、补贴方式与标准

2025年,辽宁省财政下达我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625万元,县内配套资金29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秸秆还田每亩25元,“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每亩100元。

(一)玉米根茬粉碎还田   

该模式中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实施面积5万亩,补助25元/亩,小计125万元。

(二)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肥有机肥模式

该模式实施面积5万亩,资金全部用于对堆沤肥生产企业等实施堆沤肥还田给予补助,每亩补助100元,小计500万元。

(三)其他资金概算

用于项目监理、技术指导培训、监测评价、产品质量抽检、上图入库、项目验收等费用,小计29万元。

六、补贴程序及验收

  (一)项目实施面积核查

由乡(镇)政府安排各村委会对全村符合条件地块面积落实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核查并填写《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还田补助核实确认表》(附件1),《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面积核实确认表》(附件2),资金补助由农业农村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至实施农户。包括进行核查确认,核实人、村两委负责人、乡镇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部。

(二)实行村级公示

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对核查确认的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补助及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面积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补助公示表》(附件3),《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面积公示表》(附件4),乡(镇)政府经手人和主管乡镇长签字、加盖政府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三)汇总抽查确认

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全县项目补助基本信息,对乡镇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及增施堆沤有机肥上报信息进行抽查工作。

   (四)验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并向县财政局提出拨付补助的申请。

七、进度安排

(一)2025年08月-2025年10月 落实项目建设地点,落实技术模式。

(二)2025年11月-2026年02月 堆沤有机肥撒施。

(三)2026年03月-2026年07月 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实施,项目整体验收及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领导小组(附件5),加强统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县政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项目实施机制,严格项目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服务。依托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等单位的省级专家、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及各乡(镇)农技推广站技术骨干人员组成的技术小组(附件6)、专家指导组(附件7),加大对基层农技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培训,解读黑土地保护法规政策,培养田间地头的“土专家”,因地制宜加强技术组装集成应用,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技术模式。积极宣传推广一批农民看着好、用得起、效果佳的技术,多角度全方位展示黑土地保护利用效益,提升农户黑土地保护意识。

(三)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各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乡镇、村对补助对象、补助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及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村委会负责对农户申报的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验收确认及真实性负责。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将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面积、举报电话等信息以乡镇(街道)相关网站或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验收抽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严格把握堆沤肥等补助物资数量、质量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可根茬还田、机械抛洒地块有机肥作业尽可能纳入农机服务平台管理,积极运用在线监测、遥感等技术手段,确保技术实施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和资金使用档案,规范管理。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3〕21号)等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验收总结。

按照《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年度任务实施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及总结工作。

 

附件:

1.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补助核实确认表

2.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面积核实确认表

3.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补助公示表

4.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玉米根茬粉碎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面积公示表

5.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6.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技术小组成员

7.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省级专家指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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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邓守莳   本溪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副组长:李  涛   本溪县农业农村局           局  长

    于凤海   本溪县财政局               局  长

办公室设在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李振卓 本溪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

刘  勇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李文恒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纪文中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部 长

      张有志     草河城镇政府       书 记

赵建军     小市镇政府         镇 长

杨秀权      草河口镇政府        书 记  

吴广杰     草河掌镇政府        镇 长

刘永文      高官镇政府         书 记

庞  博    清河城镇政府        镇 长

 

 

附件6

 

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技术小组成员

 

 组 长:李振卓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党政负责人


 成 员:刘  勇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李文恒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纪文中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殷满清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王  阳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崔  超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徐富义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田永生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王恩涛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佟  强       草河城农业站        站长

卢铁岩       小市镇农业站        站长

石洪全       草河口农业站        站长

张经东       草河掌农业站        站长

冯  戈       高官农业站         站长

武广成       清河城农业站        站长

 

 

附件7

   

本溪县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省级专家指导组成员

 

组    长: 马  强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研究员      

副 组 长:  徐志强   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成    员: 解宏图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研究员      

         戴继光  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杨  光  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高级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