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6-0037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026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成文日期: | 2026-04-2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对本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02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对“将下岗职工纳入法律重点援助对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法律援助的目标是帮助“最需要的人”。通过经济困难审查和案件类型审查,可以将有限的资源优先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提高援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根据《法律援助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援助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困难的公民、特定案件的当事人(如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刑事案件的犯嫌疑人、被告人等),下岗职工身份不是法定的特殊保护群体,不能自动获得法律援助资格。
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是“经济困难”和“案件类型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下岗职工中如有符合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不符合条件的,做好免费咨询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