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5-00786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131-202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由小市园区、高官园区、田师付工业集聚区、草河口工业集聚区、高官北砬沟工业区、草河城工业集聚区共六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 8.11 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全洪杰
联系方式:024-46820278 邮箱:qyfwj_2012@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征求意见范围
开发区及周边公众。
五、公众查阅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查询报告途径:联系开发区管委会查阅纸质报告。
2、提出意见途径: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交意见。
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征求意见的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