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5-0085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综合执法股)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
发布日期: 2025-12-02 成文日期: 2025-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综合执法股)

发布时间:2025-12-02 14:01:31 【字体: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实施机关

本县市监处罚

202539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2430.9元,上缴财政。

 20251021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