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bmscjd--czys-2015-0001 | 发布机构: |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 发布日期: | 2015-08-12 | 成文日期: | 2015-06-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4年县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014年县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2014年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2014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五)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辖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六)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管理。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九)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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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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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1表 |
部门名称: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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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466.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414.4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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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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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 四、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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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缴款 |
| 五、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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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3.0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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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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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7.7 |
本年收入合计 | 1,469.6 | 本年支出合计 | 1,555.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34.7 | 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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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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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707.1 | 支出总计 | 1,707.1 |
附件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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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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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2表 | |
部门名称: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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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财政专户管理 资金支出 | 其他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376.64 | 1,37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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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956.10 | 9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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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01 | 行政运行 | 375.78 | 3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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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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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50 | 事业运行 | 2.2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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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578.12 | 57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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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420.54 | 4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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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01 | 行政运行 | 83.25 | 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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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50 | 事业运行 | 273.64 | 27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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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99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63.65 | 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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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4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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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4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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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34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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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7.67 | 13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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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 | 公共卫生 | 10.12 | 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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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2.98 | 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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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7.13 | 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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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127.56 | 12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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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01 | 行政运行 | 78.32 | 7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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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2 | 药品事务 | 18.70 | 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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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11.31 |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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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2.88 | 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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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6.35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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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517.65 | 1,5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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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他支出指部门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以外的其它所有支出。 | ||||||
附件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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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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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3表 |
部门名称: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376.64 | 1,286.82 | 89.81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956.10 | 911.98 | 44.12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375.78 | 375.78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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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50 | 事业运行 | 2.2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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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578.12 | 534.00 | 44.12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420.54 | 374.85 | 45.69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83.25 | 83.25 |
|
2011750 | 事业运行 | 273.64 | 273.64 |
|
2011799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63.65 | 17.95 | 45.69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4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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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4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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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34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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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7.67 | 84.67 | 53.00 |
21004 | 公共卫生 | 10.12 |
| 10.12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2.98 |
| 2.98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7.13 |
| 7.13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127.56 | 84.67 | 42.89 |
2101001 | 行政运行 | 78.32 | 78.32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18.70 |
| 18.70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11.31 |
| 11.31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2.88 |
| 12.88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6.35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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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517.65 | 1,374.84 | 142.82 | |
附件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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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 |
| 公开04表 |
部门名称: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4年决算数 |
合 计 | 83.84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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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0.84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84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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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6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66.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58万元。
2.其他收入3.02万元,主要是房屋出租租金等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4.74万元,主要是原质监局事业单位因财政拨款的经费不足,只能用以前年度结余的事业基金来弥补。
4.上年结转和结余202.79万元,主要是建工商所和购买质检设备的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1555.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12.6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67万元。
2.项目支出142.82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1.71万元
主要是建工商所和购买质检设备的资金没有使用的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84万元,项目支出142.8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7.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7.6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6.6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59.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404.7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4.29万元等支出。
(2)事业运行275.8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225.0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0.78万元等支出。
(3)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8.1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413.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0.39万元,项目支出44.12万元等支出。
(4)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63.65万元,主要日常公用经费17.96万元,项目支出45.69万元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3.34万元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37.67万元,包括: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9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2.98万元等支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1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7.13万元等支出。
(3)行政运行78.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58.6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9.69万元等支出。
(4)药品事务18.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18.7万元等支出。
(5)化妆品事务11.3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11.31万元等支出。
(6)食品安全事务12.8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12.88万元等支出。
(7)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3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6.35万元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84万元。
1.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65批次,428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