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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办公室

内设机构:文秘调研室、行政办公室、文书档案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人防办公室、督察办公室。

工作职责:

  1.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 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3.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

  5.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6.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综合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8.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章程草案。

  9. 负责对县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并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国家机关制定的规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负责县乡(镇)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

  10. 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矛盾争议;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理论研究,经验交流。

  11. 负责指导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审理申请县政府复议的案件;受县政府委托,负责诉讼县政府的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12.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反映信访信息。

  13. 负责承办上级国家机关和下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信访案件,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来信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14. 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

  15. 负责市民投诉的办理工作。

  16. 负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和验收;负责专题调研工作。

  17. 负责人防工作,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和防空教育、管理人防经费和物资;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

  18. 负责地震工作,密切监视震情,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及防震、抗震工作;负责地震知识的宣传。

  19. 负责行政立法工作,单行条例的起草、论证、审核。



    联系电话:0414-6822334
    传  真:0414-6822680
    邮政编码: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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