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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内设机构:政工科、办公室(合属办公),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管理科、148法律服务咨询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华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乡镇法律服务所。

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配合指导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各项专业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依法治县规划,普法教育规划,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县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 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县的社会法律服务市场。

  4. 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的公证工作。

  5. 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服务。

  6. 负责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定指导、检查、落实人民调解规划。

  7. 负责全县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 负责法律函授教育工作,培训在职的司法行政干部工作。

  9. 负责148法律服务咨询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10.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单位地址:小市镇政府路
    联系电话:0414-6822974
    邮政编码: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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