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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内部机构:地面观测科、预报服务科、农气观测科。所属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防雷减灾技术中心。

工作职责:

  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管理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服务及其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

  4.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生论证。

  6.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单位地址:小市镇长江路86号
    联系电话:0414-6883104
    邮政编码: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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