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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质量规范科、开发促进科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行旅游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2. 负责推行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和服务标准,规范旅游景区(点)的服务质量,负责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3. 负责推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的设施和服务标准,指导旅游餐饮住宿业规范经营,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组织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加强旅行社业管理,协调做好旅游交通工作;

  4. 监督检查和规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业务,检查指导旅游保险、安全保卫及旅游娱乐、旅游购物等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利益;

  5. 组织、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素质教育和员工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岗位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加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6. 组织做好旅游资源普查和调查,搞好全县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景区的初步设计,按照“有效保护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组织好新旅游区开发和老旅游区改造工作;

  7. 组织、协调做好旅游商品生产项目的开发和旅游商品市场的建设,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8. 组织做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通过旅游交易会、新闻发布会、旅游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拓宽客源市场,增加旅游业收入;九认真做好旅游行业统计,及时发布旅游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9. 单位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电话:0414-6824421
    邮政编码: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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