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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

内设机构:仓储股、财审股、统计股、工业股、人事股、安全保卫股、企管股、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军粮供应管理站、粮油检测站。下属四个省级粮食收储库和十一个附营企业。

工作职责:

  1. 根据党和国家不同时期对粮食工作的总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组织落实,贯彻实施。

  2. 负责本县粮油市场的行业管理,发挥主渠道作用,搜集信息,分析掌握粮油市场动态,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确保全县人口的生产、生活的粮油供应;协助民政部门安排好特困户、受灾户的生活;在必要时,经政府批准动用风险基金和库存储备粮油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3. 贯彻执行《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规定,抓好各级储备粮的管理,及时轮换,合理运输。督促、检查、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一符四无”活动,确保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保证需要时及时供应。

  4. 粮食部门是军粮供应的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军粮供应计划、筹措粮油货源;

  5. 根据国家《粮油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监督检查全县城乡国有或私营企业加工销售的粮油及其制成品的质量,组织抽样检测,维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6. 根据国务院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组织粮食企业按期编制盈亏、费用、资金等财务计划,监督检查企业搞好财务管理,适时进行审计。

  7. 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流失。考核粮食企业财产保值、增值指标,对粮食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经理离任进行审查和审计监督。

  8.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审查、决定、批准粮食企业转项经营、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项目。



    单位地址:小市镇长江路
    联系电话:0414-6821018
    邮政编码: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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