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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 城乡规划建设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计财股、人事劳资股、城建股、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爱委办。
工作职责: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建设、开发管理;负责测绘工作;负责建筑设计监督管理。
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设计、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防洪工作,城市抗震加固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
负责协调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对外建筑业经济技术合作,新材料资金收集管理,指导企业开拓对外建筑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并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基本建设计划,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住宅面积公用部分认定,提出实现规划的具体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各类公有、私有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房产交易市场行政管理,负责调解仲裁房产产权纠纷;负责各类房产租凭和价格评估;负责房管单位的资质审查,等级评定;负责物业行业行政管理。
负责全县城市供水、供暖、燃气、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河堤、排水、路灯、公园、绿化地等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保洁养护;负责组织城市绿化、除雪等工作的实施。
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审批,临时占地占道及乱接乱建违章建筑的管理;负责城市的市容市貌的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综合执法。
负责系统各项计划、财务管理,抓好内部审计;负责系统的劳动工资人事,科技人才使用和人事监察工作;负责行业管理和系统企业管理工作。
负责统一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评价,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单位地址:小市镇长江路524号
联系电话:0414-6821798
传 真:0414-6823282
邮政编码: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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